货车载人“驶”不得

时间:2023-06-27 11:42:13     来源:百度新闻

作为运输车辆


(资料图)

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

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遇上紧急情况

后果不堪设想

但总有驾驶人

心存侥幸违法载人

6月26日7时许,大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辅警在东峡镇衙门庄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青A2***8的轻型栏板货车,车厢内载有劳动工具及17名务工人员,毫无安全措施,极其危险,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据驾驶人马某某称,搭乘该货车的人员均为周边村民,需前往附近务工,因与目的地距离不远,故心存侥幸心理,实施了货车载人的违法行为,不料被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指出了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要求驾驶人将车厢内人员进行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马某某实施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西宁交警温馨提示:

1.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

2.车厢内的乘客没有任何安全保障。货车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后果不堪设想。

3.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如果车厢内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原标题:《货车载人“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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